2017-07-11 08:54:52
根据区城市环境综合提升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召开的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禁止停放“五类车”工作部署会的要求,从7月10日起全区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禁止“五类车”进入及停放。昨天中午,区城市环境综合提升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到区行政中心大院对落实情况进行巡查,记者随同采访,发现区行政中心大院内已基本消除了“五类车”。
昨天中午12时左右,记者随督查组先后巡查了区行政中心大院内东副楼、主楼、西副楼和番禺大厦的地下停车场,发现各停车场内除了少量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之外,没有发现摩托车、三轮车、超标电动车等“五类车”,区行政中心大院内的路面上也没有看到“五类车”行驶和停放,各门口及停车场都挂有“禁止‘五类车’进入及停放”的警示牌。
据区行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自6月29日接到区城市环境综合提升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通知后,区行政办马上召开会议,落实相关工作。首先做好宣传工作,在区行政中心大院的几个出入口张挂了警示牌和通知:“从7月10日起禁止‘五类车’进入大院,已停放在大院的‘五类车’请于7月10日前自行处理,否则将由执法部门拖走销毁”。同时,认真做好区行政中心大院内工作人员的解释工作,包括平时骑“五类车”上下班的区行政中心饭堂员工。7月10日是禁止“五类车”进入和停放的第一天,当天上午,区行政办组织人员把停放在区行政中心大院内、没有自行清走的18辆摩托车进行了清理。区行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平时送快件到区行政中心大院的三轮车,同样要求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把车停在大院之外,由快递人员步行把快件送进大院。
昨天上午,记者在洛浦街道办事处门口看到,大门口也竖立着一块“禁止外市籍、假(套)牌、无牌、拼(改)装、报废摩托车、超标电动车及非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停放,违者依法处理”的警示牌,门口的保安人员对欲进入洛浦街道办事处大院的“五类车”进行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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