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7 09:08:58
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16-2020年)》《广州市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日前,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领导组在区农业局组织召开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会议,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农技办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领导组邀请了相关的专家人员组成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专家组。专家组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和我区实际情况对参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经本人自愿申请的人员资料进行了审核,提出了认定审核意见。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领导组根据认定工作专家组认定审核意见,同意认定卢惠芬等58人为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的开展,加快推进了我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设,为我区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又讯 近日,区农业局举行番禺区2016年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颁证仪式,向参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取得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结业证书、自愿申请、符合《广州市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且通过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领导组认定审核的58名新型职业农民代表颁发《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根据《广州市农业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市农业局安排我区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1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50人,专业技能型、社会服务型、引领带动型60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由本人自愿报名,区农业局遴选,2016年度我区共确定合适培育对象120人,其中生产经营型主要为涉农协会企业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及种养大户户主,社会服务型为农药经营户负责人、销售员。2016年9月13日至10月16日组织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考试合格率100%,全部取得了新型职业农民结业证书。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广州市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领导组组织开展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对参加2016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经本人自愿申请,村镇审查,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专家组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审核》认定条件与我区实际,提出了审核认定意见。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领导组同意认定黄荣坚、李霞等58人为新型职业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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