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28 12:03:54
最近热播的《人民的名义》,让大家的目光关注到剧中令蔡成功跌倒的“过桥贷”上。“过桥”实际上就是先借钱还上银行的贷款,再从银行贷下款来还上。“过桥贷”在中小企业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中体现广泛,用以维持资金链,弥补之前的贷款。
还有一种“过桥贷”是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向他人借款,之后再以更高的利息借出,以此获得高额利息回报,这种“过桥贷”是高收益高风险同在,一旦中间资金无法按时给付,就无法填补这个库空,“过桥”一不小心就会变成“奈何桥”,这样既触犯了刑法,同时承担着极高的风险。
日前,番禺法院审理了一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小冯(化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高达人民币355084235.88元,再以更高息转借给他人,造成被害人小艳(化名)等40多人共计人民币36892016元无法归还,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小冯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
通过“珠江汇”微信群
融资“过桥贷”
据了解,“珠江汇”是2013年11月1日成立的微信群,成员间可以相互进行资金拆借,成员间的借贷是当月还款。大多被害人与被告人小冯均是“珠江汇”微信群的成员,且成为“珠江汇”成员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据此成员相互之间可以通过该平台联系。
2014年1月至7月底期间,被告人小冯利用所加入的手机微信群“珠江汇”,以支付高额利息为名,先后向被害人小艳等多人多次循环借款,并支付每月3分的利息,之后以更高额利息,有时月息4-5分,有时月息6-7分借出给小何、小程夫妇等人,其中小何、小程夫妇的借款高达一亿多元,全部用于生产经营。
开始时小何夫妇都能按时还款,因此被告小冯利用“珠江汇”微信平台与成员之间的借贷在相对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均能履约还本付息。但是从2014年7月开始,小何夫妇由于经营不善未能及时还本付息,导致被告小冯资金链断裂继而产生连锁反应不能归还集资的款项,导致其欠珠江汇成员约3600万元借款未能偿还。2014年8月5日,被告人小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小冯无视国家法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小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小冯在半年时间内非法吸收存款多达3.5亿元,并造成几十名被害人损失3600多万元,社会影响较大,虽其有自首的情节不足以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小冯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9个月,并处罚金42万元。
拆借资金过桥贷款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对于借贷企业或个人来说,或许可以暂时缓解银行借贷,维持企业生产经营,但这却加重了经营成本,一旦借贷企业或个人未能在计划时间内获得银行的续贷资金,借贷成本就会大大增加,甚至无法还贷。
对于放贷企业或个人来说,只需将资金拆借就能“轻松”收获高额利息,但是,如果过桥贷款出现意外,资金无法按时回笼,不仅自身利益受到损失,而且无法还付融资人的资金,最终受害的还是借款融资人的利益。
近年来,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引发的利益纠纷和犯罪案例越来越多,2014年以来,番禺法院共审理7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非法吸收金额呈逐年递增趋势,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要警惕高息借贷,毋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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