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4 08:54:47
3月10日起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在满足相关条件后,可在番禺异地换补身份证啦~
广州警方通报:3月10日起,广州将新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的对象
离开户籍地在番禺区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在满足异地办证的条件下,均可在番禺区居住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所需资料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或损坏换领由本人携带如下资料办理:
户口簿;
广东省居住证(学生提交学生证或就学证明,60周岁以上或未满16周岁且未在我市就学的人员提交《广州市流动人员/居住证信息登记表》);
原居民身份证;
广州市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回执。
受理部门
由现居住登记地的区公安分局异地办证受理点受理。
需要注意的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仍需申请人回户籍地办理。据了解,根据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广州市公安局在去年7月起先后开通海南省等27个省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的基础上,在今年3月10日起新增开通广西、内蒙古、新疆、西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办事群众可登录广州金盾网、“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户政业务智能咨询预约平台等查阅,也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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